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培养原则,为学生提供更灵活、更多样、多层次的选择,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 、组织领导
日语学院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与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系/部主任、学生辅导员、教学秘书为组员,全面负责方向模块选报工作的领导和实施工作。
三、培养模式
日语学院对本专业学生实行宽口径培养,在第四学期根据学生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分流到相应专业方向继续学习。
四、专业分流
(一)分流对象
1、2024年入学的日语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已入选“日语(中日韩亚洲校园计划)”与“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3、因复学、降级等原因异动的学生仍就读异动前专业方向,因转学、转专业异动的学生就读已转入的专业方向。
(二)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专业设置,调整专业方向分流人数计划。
2、择优分流与尊重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填报志愿;学院在择优基础上尊重学生的志愿和个性发展需要。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专业分流工作的细则、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分流依据
总体为:填报志愿优先,学业成绩排序。
1、专业方向分流计划。日语(人文科学)2个班,日语(翻译与数智技术)2个班。
2、填报志愿优先。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两档分流志愿,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各专业名额依次分配。
3、学业成绩排序。针对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第1、2、3学期所修专业课绩点为主要依据,在各专业限定名额内排序。对于不能满足所报志愿的学生,学院根据专业名额和学业成绩调剂至尚有空额的专业方向修读,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服从调剂。
(四)分流程序
专业大类分流工作从3月初开始至4月初完成。
1、3月8日至14日(第2周):教务部发布专业大类分流工作通知;各学院将分流工作方案报教务部备案并在系统进行设置,并通过本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布。
2、3月15日至21日(第3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填报志愿。
3、3月22日至28日(第4周):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分流条件审核学生申请,进行专业分流。
4、3月29日至4月4日(第5周):学院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在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提交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打印纸质版汇总名单(教学副院长签名、盖学院公章)报教务部。
5、4月5日至4月11日(第6周):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专业大类分流结果,通过后,教务部在校园网公布结果。
6、教务部根据公布结果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名单。本学期期末,各学院按照分流后班级进行排课、选课等有关事宜。
7、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分流后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8、学生在学生证上补充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并在下学期开学初按照分流后专业或专业方向注册盖章。
(五)后续工作
1、 学生分流专业方向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分流后的专业方向修读。但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有关规定的,可按程序办理转专业申请。
2、 学生必须按分流后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后专业方向的要求进行审核。
3、 因休学、出国留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方向分流的学生,复学后由学院组织补分流。
本方案由日语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东方学研究院)
2026年3月6日